颍上法院兑现首例执行悬赏保险

安徽法制报 2019-01-10 21:24 大字

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举行执行悬赏保险金颁发仪式,现场向举报人兑现执行悬赏金1万元。这是颍上法院推出执行悬赏保险以来发放的第一笔保险金,也是阜阳市兑现执行悬赏保险金第一例。

2013年4月23日,原告樊某与被告刘某合伙做树苗生意,后散伙结账,刘某欠樊某74500元。樊某多次索要无果,遂将刘某诉至颍上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未按期履行,樊某于2017年4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颍上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执行文书,限期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采取多种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一直下落不明,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2018年8月30日,樊某申请悬赏执行,向保险公司缴纳1000元保费,投保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颍上法院在网站、微信、微博、报刊等媒体及被执行人住所地发布悬赏公告。

两个多月后,承办执行法官接到群众举报,根据该举报线索,成功控制住被执行人刘某。随后颍上法院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发出悬赏结果通知书,请该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支付悬赏奖金1万元。目前,被执行人刘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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