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颍州衙署内的“戒石亭碑”

阜阳日报 2018-05-05 01:04 大字

编者按 古代颍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境内历史景观资源富饶,廉政文化源远流长。旧志记载或留有遗迹的,有古代阜阳各级衙署内的"戒石铭"亭,古颍州西湖上的"清涟阁",颍上县的"管鲍祠"、"留犊湾",阜南县的"四知堂"等。最近,阜阳市在中清河沿岸兴建了以"一河两岸,两袖清风"为主题的廉政公园,旨在充分挖掘利用当地丰富深厚的廉政文化资源,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此,本报约请阜阳市文史专家李援朝撰文,谈谈古代颍州所蕴涵的廉政文化的史迹,以史为鉴,做优秀廉政文化的传承者和践行者。

通讯员 李援朝

据明正德《颍州志》记载:“戒石亭碑,洪武中置,在州治堂前甬道路中。好事者妄改镌年月。”又据清乾隆《颍州府志》记载:“乾隆十二年,以兵备道署改府署,仍以州署作县署……甬道中为戒石亭。”清时颍州府所辖亳州、阜阳、颍上、霍邱、太和、蒙城6州县署,均是“甬道中为戒石亭”。经考证,从明至清,地方各级官署皆按规制在大堂前甬道中俱立“戒石碑”,向南刻“公生明”3个大字,向北刻“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16个字的官箴戒约,并建亭保护,称之为“戒石亭碑”,其目的都是起警示作用,便于进出熟规,铭记不忘,用以体现对官箴戒约权威性和神圣性的维护。后来,有的地方为出入方便,将“戒石亭”改建为“戒石坊”,但内容不变。

“戒石碑”上的16字官箴戒约,源自五代后蜀第二代君主孟昶所撰的《戒谕辞》:“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意,道在七丝。驱蝗为理,留犊为规。宽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役是切,军国是资。朕之赏罚,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戒谕辞》词简理尽,发人深思,用来劝诫天下的官吏要常念百姓衣食父母之恩,为官务必要清正廉洁。

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总结了前朝兴衰得失的经验教训,在研读了孟昶96个字《戒谕辞》后,删繁就简,从中挑出了4句16个字,即“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颁于州县,规定刻碑为戒,并在宋朝世代沿袭,天下皆知。到了南宋绍兴二年,宋高宗颁大书法家黄庭坚书写的御制戒石铭于郡县。明太祖朱元璋进一步明令立于甬道中,并建亭保护。戒石铭作为我国历史上的一条重要律令,一直沿用到清代。设立戒石铭,用心良苦,是封建朝廷戒饬官吏奉公守法、勤政廉洁的一种形式和手段,对促进官吏奉职守法起到过积极作用。

譬如,明正德《颍州志》的编撰者刘节、修订者储珊,本身就是心中铭记箴言、廉洁奉公的典范。刘节,庐陵(今江西吉安)人。成化九年(1473年)起任颍州同知(知州副手),他重视教化,关心民瘼,兴修水利,百姓爱戴。业余时间编纂出《颍州志》,但宦囊贫寒,未及成书,即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殉职于颍州同知任上。刘节的门生、河南道监察御史颍州人储珊,钦佩刘节夙夜在公的品格,对刘节留下的《颍州志》视为珍宝,遂进行修订,于明正德六年(1511年)浙江按察司佥事任上用自己的薪俸刻印成书,并为之作序,使刘节的遗愿得以实现,为保留颍州历史文化作出了很大贡献。

回过头来,仔细琢(正德《颍州志》记载“戒石亭碑,洪武中置,在州治堂前甬道路中,好事者妄改镌年月”这句话,颇有点意思。文中没有指明喜欢多事的“好事者”是谁,但“妄改镌年月”的荒诞行为,却很是好笑,衙署通常戒备森严,普通百姓难以进出,“妄改镌年月”的事情,衙署里的官吏应难脱干系。但也无关大体,因为妄改的不是戒石碑铭的内容,看来也没有受到严厉追究。

相传,曾有某些地方官吏对“戒石铭”阳奉阴违,遵循的并不太好,于是就有人在“戒石铭”下附上四句话:“尔俸尔禄,难厌难足,民膏民脂,转吃转肥,下民易虐,才捉便看,上天难欺,且待临时。”这是对有些官吏将“戒石铭”视为摆设,其实并不实行的绝妙讽刺,值得人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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