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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兜底支持健康脱贫力度大

阜阳日报 2017-11-18 16:58 大字

本报记者 任秉文 通讯员 秦力

得益于“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实施,今年夏天,颍上县盛堂乡69岁的农民马绍堂在颍上县人民医院就医多日,没有花费一分钱;同样在该医院就医的六十铺镇居民陈乃芳做完膝关节手术后,政策兜底之外,自己所花不超过3000元……

同样是看病就医,同样是少花了钱、看好了病。马绍堂和陈乃芳也许没有意识到,他们之所以能够少花钱看好病,主要得益于政府实施的两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惠民工程,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180”“351”工程。

180贫困人口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充医保今年,阜阳市出台《2017年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实施办法》,旨在贯彻落实《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在“三保障一兜底”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保障待遇,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根据此《实施办法》,凡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包括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患者,均被纳入“180”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具体保障内容为,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在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简称“180”补充医保)。

剩余合规费用包括常见慢性病门诊限额内经基本医保(新农合)报销后的自付部分、超出限额外个人自付的合规医药费用,以及特殊慢性病比照住院报销后自付合规医药费用。合规费用的界定按医保(新农合)相关规定执行。

“180”补充医保由基本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范围,实行省内就诊即时结报。为方便患者,阜阳市要求各地完善依托于新农合的“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启用系统预留接口,专门用于贫困人口补充医保数据传输和费用核算,实现政府兜底保障和“180”补充医保同步精准核算结报。

值得注意的是,“180”补充医保报销费用从2017年1月1日起计算,1月1日至方案实施前贫困慢性病患者已经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期间由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可予以补报。

351贫困人口患病兜底后县内就医自付不超3000元六十铺镇居民陈乃芳在县内做了膝关节手术花费不足3000元,主要得益于政府实施的健康扶贫“351”工程。

记者了解到,为最大限度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支出负担,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阜阳市制定了《阜阳市2017年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为众多像陈乃芳一样的农村贫困人口构筑了一道健康屏障,防止他们再次落入贫困的“沼泽”。

《实施办法》明确,今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健康脱贫兜底保障,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对象为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具体保障政策为,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限额内门诊费用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关于资金筹集,《实施办法》明确,“351”健康脱贫工程由市县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并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资金运行中出现缺口的,由同级财政及时弥补。省财政根据各地贫困人口等因素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运用商业保险工具支持健康脱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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