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实施一年有余 地下水资源保护成效明显
本报讯 (记者 牛真子)为保护珍贵的地下水资源,2016年10月1日,《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一年多来,阜阳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地下水科学利用和节约保护。
根据《条例》要求,阜阳市严格地下水管理,对取水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不予审批取水许可,对超计划用水的工业企业,责令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减少用水总量。2016年以来,市水务部门共审批完成6个取水项目,并全部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工作。
针对地下水超采问题,阜阳市编制了《阜阳城区地面沉陷区压采方案》,制定了《阜阳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划定了超采区限采范围,开展了封闭自备井工作。今年以来,共封闭自备井46眼,压减水量78.31万立方米,并完成国家、省级30家取水户204个监测点建设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前可全部完成市级42家取水户62个监测点建设工作。
为改善阜阳市供水结构,阜阳市加快推进阜阳三水厂、颍上淮河地表水厂、阜南城南地表水厂、颍东经济开发区地表水厂、界首城东地表水厂、太和工业园区地表水厂、临泉地表水厂7处地表水厂建设工作,预计投入24.89亿元,日供水能力为40万立方米,建成后将逐步替换地下水源,涵养地下水。截至目前,阜阳三水厂主体工程已完工,取水口工程建成后即可供水;颍上淮河地表水厂、颍东经济开发区地表水厂、界首城东地表水厂已开工建设;阜南城南地表水厂资金已落实,正在准备施工;太和工业园区地表水厂已建成并完成4家企业供水管网安装;临泉地表水厂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为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阜阳市还启动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水载体建设工作。今年预计完成5家省级节水型企业、36家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预计到2020年完成3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目标。此外,市政府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泰节水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阜阳市开展农业节水灌溉及合同节水管理,目前已梳理出相关项目,正在谋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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