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施工还咬人 触犯法律被治安拘留
[摘要]本报通讯员 郑兰鹏
国庆长假,让广大市民有了充足的时间好好放松一下。但对于颍上县十八里铺乡邢洋村村民李某来讲,这段时间要在拘留所里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了。
2016年9月30日下午17时许,颍上县公安局十八里铺派出所接到在建商杭高铁颍上十八铺邢洋段施工方报警称:一女子无理阻拦施工车辆通行。接警后,所长李悦立即带领所内民警出警赶至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十八里铺乡邢洋村村民李某将一辆汽油三轮车拦在路上,并坐在三轮车上阻拦施工车辆出入。民警当即上前制止,李某拒不服从民警管理,并将治安辅助人员马龙飞手部咬伤。在此情况下,所长李悦果断命令将李某强制带离现场调查处理,并恢复了施工道路畅通。
经调查,李某租用的一个养黄鳝的池塘因修建商杭高铁被征用,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按照标准对李某所养黄鳝进行了补偿,但李某还想让政府将池塘用地赔偿款也补偿给自己,因李某养黄鳝的池塘系租用他人土地,有关部门拒绝了李某这一无理要求。为了达到目的,李某于是采取拦阻高铁施工车辆的方法,企图谋取不正当利益。只是,这回她打错了如意算盘。根据李某的违法行为,颍上县公安局依法做出了给予李某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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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郭海洋/摄 冯启俊/文
颍上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颍上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