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违法扣押财产 依法判决返还

安徽法制报 2016-11-08 00:00 大字

双方存在的债权债务,经法院判决后,被告如不履行义务,原告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对被告财产进行依法处置,原告或申请执行人不能擅自处置被告财产。最近,颍上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债权人擅自处置债务人财产案,依法判决债权人白某、黄某返还债务人马某被两人扣押的自卸车一辆。

2014年10月6日,白某、黄某以马某及其父亲拖欠其煤矸石款未还为由,到阜南县焦陂镇找马某催要货款,在该镇的街上见到马某驾驶其所有的自卸车一辆,白某便让其停车,向其催要货款无果,黄某驾驶马某的自卸车,载带着马某、白某向颍上县方向行驶,马某父亲到阜南县焦陂派出所报案,称马某驾驶的自卸车在阜南县焦坡镇某大桥附近被几名颍上人扣留,阜南县焦陂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未发现当事人及车辆,联系马某手机无法接通。后马某又向阜南县焦陂派出所反映车辆被白某、黄某等人扣留在谢桥镇,焦陂派出所安排民警前去调查,经向谢桥派出所核实,白某、黄某将马某所有的自卸车停放在谢桥派出所大门口后,到派出所报案,反映马某欠其货款,要求给予处理。民警了解后认定是经济纠纷,告知双方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经谢桥派出所民警证实,因白某、黄某阻止,马某未能将其自卸车开回,后自卸车被拖到白某、黄某的厂内放置。马某诉至法院,要求白某、黄某返还所扣车辆。

经查,阜阳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是该辆自卸车的登记所有人,马某是实际所有人。

颍上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马某与白某、黄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一审法院已作出判决,正在上诉期间。白某、黄某非法扣押马某的自卸车,造成马某车辆停运,马某请求白某、黄某返还车辆理由正当,法院应予支持。

·李斌·

新闻推荐

感动着,因这些勇敢、奉献和善良的人们

近日,市文明办公布5月份月评精神文明先进事迹

颍上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颍上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