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有房产证,竟属超规划建设 事发太和县,多户居民无法进行不动产权登记

颍州晚报 2019-01-18 09:24 大字

2013年,李莉(化名)在太和县沙河路田园风光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在太和县房产局办理了房产证。

去年,李莉带着房产证到太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更换证件,得知她家的房屋因为开发企业超规划建设,无法进行不动产权登记。

记者调查发现,有此遭遇的并非李莉一人,目前,太和县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处理办公室等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处理。

报料 自家房子属超规划建设

李莉夫妇在外打工多年,2013年,夫妻二人拿出所有的积蓄,并向亲友借款20万元,在太和县沙河路田园风光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装修入住后,李莉又相继缴纳了相关费用,并在太和县房产局办理了房产证。

去年,李莉听说“房产证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国家对房产进行不动产权登记”。

考虑到孩子今后上学等方面的需要,李莉带着房产证等手续,到太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准备把房产证换成不动产权证。

没想到换证的申请竟被太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驳回,理由是:李莉家的房子属于超规划建设,无法进行土地关联,暂时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走访 此问题涉及该小区多户居民

得知相关情况后,李莉通过微信群与小区其他业主取得联系,这才发现同样的问题困扰着该小区多户居民。

为此,他们先后到太和县房产局、太和县国土资源局等反映上述问题。

采访中,记者发现,今年1月4日,太和县国土资源局曾针对上述问题出具过一份《行政处理情况告知书》【太国土资信(2019)2号】。

这份《行政处理情况告知书》明确:经调查,田园风光1号楼、2号楼权利人是安徽田园风光置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16194.6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因为1号楼、2号楼A段、B段均不在该宗土地使用范围,暂不能进行土地关联,待开发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回应 作为房产领域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太和县房产局相关人员表示,以前房产证的办理主要依据的是规划,对用地方面的要求远不如今天严格。当时,太和县沙河路田园风光小区超规划建设,可能占据了沟渠、道路等,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房产部门就为其办理了房产证。

太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太和县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处理办公室相关人员则表示,当年田园风光小区开发建设时,超出规划范围,占据了其他单位和居民的土地,而且部分被占土地属于集体性质。

目前,太和县已将此问题作为房地产领域的遗留问题进行处理,由太和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并借鉴外地做法,起草了一份解决方案,上报太和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进行审议。

下一步,太和县准备学习外地的经验,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解决田园风光小区的问题以及该县房地产领域的同类问题。颍州晚报记者 曹亚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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