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机器夹伤手 两年后获赔偿

颍州晚报 2018-12-06 16:36 大字

颍州晚报讯(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程贯宇)工作中突然受伤,工人陷入索赔难的境地。近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3万多元。

张某某在太和县某新型建筑材料厂工作,该厂为工人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险。

2016年3月11日,他在工作时被机器夹伤了手,住院20天。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张某某受伤后,工厂支付他1200元生活费。但就赔偿部分,双方迟迟达不成协议。张某某只好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万多元。保险公司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张某某家中贫困,他受伤后,全家仅靠低保维持生活。为应诉,他求助于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胡凤萍认为,工厂为工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虽然保险条款上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2万元,每人伤残费用责任限额为3万元,但并未对医疗费用和伤残费用责任比例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投保人有理由相信上述医疗费用和伤残费用包括因医疗和伤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故一审的判决并不违反法律。

此外,保险公司上诉称,张某某的残疾赔偿金应按约定的比例赔付1%,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公司就上述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因此,该条款不应发生效力。

近日,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认为保险协议中以格式条款的方式,约定了对被保险人的伤残赔偿金应按照保险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赔付,在工厂投保时,上诉人未就格式条款作出提示或明确说明。因此,上诉人应以伤残等级比例进行赔偿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故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闻推荐

隔着电动车洒水车向路边喷水

颍州晚报讯(记者汪乐意)隔着一排电动车,洒水车向路牙边洒水,导致大量电动车被溅湿。这一幕正好被路过的市民李先生拍了下来,并...

太和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太和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