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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五名大学生暑假打工被中介收费求职应聘 用人单位不能收押金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07-12 08:34 大字

■本报星级记者 王明存

相关劳动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但求职者要是通过职业中介公司介绍工作,就要小心了,因为中介公司往往要收取服务费用,由此会引发纠纷。近来,合肥市5名想在暑假打短工的大学生就遇到了此类烦心事。

小张是太和县税镇镇村民,他现在就读于合肥某大学,今年暑假,他准备打一份暑假短工,既可锻炼自己,又有一笔经济收入。可他在找工作时,却遇到了麻烦。近日,小张向本报记者反映,安徽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给务工者推荐工作,7月2日,他和另外4位同学一起,相约来到位于合肥市经开区的这家公司求职。

“到了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说把我们介绍到合肥市经开区一家工厂,岗位是一线操作工。公司让我们交260元定金,我们没带那么多钱,每人只交了200元。有的同学连200元都没有,还是向别人借的。 ”小张告诉记者,公司给他们开的收据上没有写定金,书写的却是“手续费”。公司人员还说,收费名目不管写什么,都会退还。

5名大学生交费后回家,父母都认为此事不靠谱,不让他们来上班。小张说,第二天,他给该公司打电话,想让对方退费,可公司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于是,他们5人又一起来到这家公司,说明了来意。公司一开始不愿意退钱,但他们在大厅不走,公司担心影响招工,把他们安排到一间办公室里,不让他们出来。交涉到最后公司答应将给每人退还100元,无奈之下他们妥协了。

对此,安徽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记者解释,现在企业并不缺少务工者,他们所介绍的工作岗位,都是提前找企业商定好的。因此,一旦务工者同意上岗,必须干满60个工作日。如果不来上岗,只能退还一部分定金。5名大学生的部分退费,会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

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安徽省劳动法专家、安徽大学法学院吕教授,他认为,当前,有不少中介公司,声称可以给劳动者介绍工作,可介绍的却是不适合劳动者工作的岗位,让劳动者无法就业。有的虽介绍了工作,但用人单位却不兑现工资。有的甚至收取了中介费或定金后却迟迟不介绍工作,故意拖延。 “这些中介公司,往往打着介绍工作的幌子,骗取务工者钱财。 ”

吕教授说,有些正规的中介公司不向务工者收取任何费用,收入来自用人单位支付的介绍费,也有些正规中介公司,在务工者的工资中提取一点。还有一些公司直接向务工者收取,但不能收得太多,毕竟中介公司提供的只是一条就业信息,工作成本很低。

当前,务工者应聘,最好直接到用人单位联系商谈,如果遇到中介公司收取定金或中介费时,就要小心谨慎,不要轻易交费。一旦遇到不良公司骗取钱财,应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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