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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传播涉恐视频三人被拘留

阜阳日报 2016-03-22 07:13 大字

[摘要]系《反恐法》实施来我省首例

本报讯(通讯员 齐德远)出于好奇和泄愤心理,在微信群里随意传播涉恐视频并引发恐慌。近日,太和县3名微信网友被警方依法给与拘留及罚款处罚。据悉,这也是《反恐法》2016年1月1日实施以来安徽省首例。

3月10日,太和警方根据有关部门通报,发现一名网名为“佛渡有缘人”的微信网友潘某(男,24岁,太和县三塔镇人)在一微信群里传播涉恐视频。该视频内容为两名蒙面男子在“圣战”旗帜前使用匕首对一名年轻男子实施斩首,画面极为血腥,恐暴味十足。根据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有关规定,太和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潘某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查处此案件的过程中,太和警方又获取了重要线索:太和县赵集乡25岁女子杨某、旧县镇47岁男子梁某同样涉嫌在微信朋友圈传播暴恐视频。经过深入调查,根据违法情节,3月15日,太和警方分别对二人作出了治安拘留7天和5天的处罚,并处罚梁某2000元罚款。

警方介绍,根据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恐法》,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是一种违法行为。民警提醒:广大网友在利用微信、微博及QQ等社交工具时,切莫贪图一时之快随意传播恐怖信息,以身试法;在收到此类信息时,要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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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薛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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