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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一老村干建议低保审核应增设“陪审团”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01-05 09:08 大字

■ 本报记者陆杨

“低保人员产生的最后一道关就是低保审核,我认为现在的审核制度存在不足之处,应该增加一些内容。 ”近日,看到本报关于低保办法的征求意见报道后,太和县某乡镇读者冯先生专程给记者打来电话。

冯先生是一位老党员,也是一名退休村干部。他告诉记者,现行的低保审核模式一般是村里把相关材料递交给乡镇,乡镇形成初审意见,再交由县一级民政部门对低保人员进行资格认定。

“这一制度看似进行了多次审核,其实最重要的环节还是在村里。因为乡镇和县里根本不认识低保申请人,这两级部门的审核的主要工作是复核材料,很难知道真实情况。 ”冯先生自称在村里负责过低保办理事宜,他如此坦言道。

如此一来,冯先生认为,农村群众反映集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还是很难被彻底杜绝。 “村里承担了低保申报的最重要环节,这一环节如果有人作假,后面的审核再不给力,自然难以保证公平。 ”

那么,冯先生有何高见呢?他认为,可以在村里低保评议结束后增加一个审核环节。冯先生说,低保名单在很多地方都是通过评议产生,名单产生后就直接进行初审公示了,而由于低保公示环节存在很多问题,不公示、假公示现象很多,如果公示结束,后面的低保名单就已基本确定。在名单产生后,公示前增加一个审核环节很有必要。

“增加的这个审核环节可以由村里的老村干、老教师等退休人群以及热心于村里事务的村民组成的‘陪审团\’组织实施。 ”冯先生表示,参加过低保评议环节的人,包括村干部都不允许参加这次审核,避免“陪审团”做无用功。

具体如何操作呢?冯先生解释,在评议产生低保名单后,由村委会将名单递交给“陪审团”,由“陪审团”对名单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评议环节不出现猫腻。只有通过陪审团审核的名单才能进行公示。

至于陪审团是义务运行还是发放一定经济补助,冯先生表示,如果增加这一完全撇开村干部的审核环节,相信很多村民愿意义务加入其中。 “当然,政府在低保这一关乎社会底线的问题上增加些许投资,给陪审人员发点补助也未尝不可。 ”冯先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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