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馋酒”司机受重罚
■ 张飞
连续两天酒驾被查,违法人高某理所当然受到重罚。
9月15日下午2时左右,太和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太何路与城关镇工业园交口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一辆无牌的农用三轮车进入民警视野。此时,驾驶人发现路口有交警执勤,下意识地停下车,接着试图提速从路口打算右转弯行驶。执勤交警发现这辆农用车有异,便将车叫停在路边进行盘查。当民警靠近该农用车司机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经检测,农用车驾驶人的酒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发现,该驾驶员高某于9月14日被交警在同一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三项违法行为,被查后处罚2400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10日拘留、罚款2400元、并处吊销D类机动车驾驶证。
新闻推荐
本报讯 (通讯员 薛建邦 记者 安耀武)近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太和县申报“中国特色香椿产业示范区”进行评审,最终获得专家组一致通过。太和县是我国香椿主要种植区。多年来,该县以市场...
太和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太和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