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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在太和敲响第一槌

新安晚报 2013-11-30 17:15 大字

本报讯  11月28日,省高院组织开展的“百件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第一庭,由省高院刑事审判三庭在太和县法院大法庭开槌。省高院观摩督导组的全体成员、部分中级法院刑庭庭长参加了观摩庭审。

据了解,省高院开展“百件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旨在强化庭审中心意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制度,推动刑事审判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确立庭审中心地位理念,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力戒庭审形式主义,努力追求庭审的实质化,发现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将侦查、起诉中带有明显追诉倾向的意见不加甄别地转化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建立健全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和理念转变,以提高死刑案件的庭审质量为切入点,以“专项”活动为载体,辐射、引领全省刑事法官提升驾驭庭审能力。

省高院成立了专项活动督导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德和为组长,3个刑事审判庭庭长为副组长,设立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导、指导,三级法院联动。各中级法院的观摩庭由省高院组织观摩,基层法院的观摩庭由所属中院组织观摩。观摩后的评析围绕四个部分进行,即庭前准备部分、庭审程序部分、庭审驾驭部分、庭审礼仪部分。每个部分都细分了具体的内容,突出实践特色,强化实践功效。主要查验对庭审功能定位的认识是否转变,庭审中心的功能作用是否发挥,庭审能力和审判质效是否提高。

另据了解,百案庭审观摩由省高院3个刑庭于年内先行开始,全省所有中基层法院于明年上半年完成一次刑事案件观摩庭。各中级法院将案件的排期开庭时间表及起诉书副本传至省高院,由省高院随机抽取一件案件作为观摩案件;中院对基层法院的观摩方式参照进行。同时要求,观摩的庭审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中、基层法院刑庭的庭长、副庭长带头开观摩庭,起示范引领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政法各部门及律师、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群众团体旁听庭审。李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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