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说好”的工钱为何难兑现?

安庆晚报 2012-05-17 20:17 大字

 

5月11日上午,家住阜阳市太和县的农民工靳师傅来电:今年2月份,我和10多位老乡来到安庆某工地干活,姓管的小工头当时答应我们“大工”工资每天200元、“小工”工资每天110元,工地老板也曾口头同意过,可现在工程已经完工三、四天了,他们却没有兑现我们的工资。

晚报记者

 

汪迎庆

说好的工资没有如期兑现

据靳师傅介绍说,今年2月份,他和10多位老乡经人介绍来到安庆某工地,跟在小工头管某后面干泥瓦工。刚开始的时候,管某让他们做“包工”,但干了3天后,大家觉得不划算就要求做“点工”,否则就不干。管某后答应了他们做“点工”要求,并说好“大工”工资每天200元,“小工”工资每天110元。当时工地老板沈某也口头同意了小工头管某的做法,并按月由项目部给农民工支付生活费。

“谁料,5月7日工程完工后,小工头管某却没有如期兑现我们的工资,工地老板沈某也不承认当初他曾口头同意‘大工\’(每天)200元、‘小工\’(每天)110元的工资标准。”靳师傅说:“现在我们这些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但小工头却没钱支付,工地老板又说不关他的事。这可怎么办?”

小工头和项目经理相互推诿

5月11日上午,记者在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此事时获悉,该支队当天也接到了上述投诉,而就在前一天(5月10日),大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也曾接到上述投诉,并及时派人前往工地进行调查和调解,但当天调解未果。

随后,大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负责人告诉记者说,5月10日他们调查的大致情况为:去年7月份,小工头管某与该工地项目经理沈某(即农民工所说的工地老板)签下分包合同,该合同中明确管某分包的泥瓦工工程总工程款为103万元。截至去年底,沈某已支付管某101万元,未付的工程款所剩无几,但管某分包的工程却远未完工。今年2月份,管某又叫来靳师傅等一批农民工到该工地干活,并答应给他们“大工”工资每天200元、“小工”工资每天110元。现在,该工程已近尾声,项目经理沈某实际支付小工头管某的款额已超出合同中的工程款,且其认为当初管某给农民工开出的“点工”工资标准偏高,并认为这纯属管某的个人行为,所以沈某不愿再额外拿钱支付这些农民工的工资。而小工头管某又说当初定下的“点工”工资标准,是经项目经理沈某口头同意的,所以沈某应该兑现这些农民工的工资。双方为此各执一词,且相互推诿,从而导致靳师傅等农民工的工资一时无法兑现。

劳动监察部门几经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

为帮助靳师傅等农民工讨要应得的工资,5月11日上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大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劳动监察人员和市建筑管理处有关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工地现场处理此事,记者也随同前往。

当天,劳动监察人员召集小工头管某和项目经理沈某进行调解时,双方仍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小工头管某认为,因为工地上的活后来越来越难干,项目经理沈某对此也是知情的,而自己当时给靳师傅等农民工开出“点工”的工资标准,也是经项目经理沈某口头同意的,所以现在沈某应该按照当时说好的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但项目经理沈某则坚称,自己一直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行事,且目前他支付给对方的工程款已经超额,该给的钱自己早已给过了,所以现在管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与己无关。

在当天的调解中,鉴于小工头管某未如期兑现农民工工资、项目经理沈某在工地管理上也存在疏漏等现实情况,劳动监察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沈某和小工头管某双方如实算清工程款;管某先前答应付给农民工的“点工”工资,高于目前安庆市市场行情部分,由项目经理沈某和小工头管某各付一半。当时双方都表示接受这一处理决定,但就在当天下午,项目经理沈某和小工头管某对于具体支付的款额又出现分歧,因此导致支付农民工工资一事又被拖延。

5月14日,记者从市大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当天,在该大队劳动监察人员的现场督促和协调下,项目经理沈某与小工头管某最终达成一致并签字,沈某现场支付了管某84000余元,管某将此款发放给农民工,不足部分由管某自己补上。

新闻推荐

清水派出所破获系列盗窃柴油案

本报讯

 

 

 

近日,清水派出所经缜密侦查,破获盗窃车辆柴油案10余起,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追回被盗柴油1000余升。今年1月以来,清水街道...

太和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太和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