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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女学生受伤昏迷被遗弃 4名事件责任人被刑拘 该学生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亳州新报 2012-03-20 23:58 大字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涡阳县委宣传部获悉,涡阳遗弃受伤女孩事件当事人被刑拘,当地政府已对此事件作出处理。

3月12日17时54分,涡阳县公安局高公派出所接110指令说“在高公镇前李村路边河沟里,有一女子躺在河沟底”。该所所长张建飞立即安排值班民警姜中常、王瑞璞及保安队员慕鑫出警。民警认定该女子为“憨子”(傻子),在发现其受伤后没有及时救治,交由高公镇民政办处理。当晚,高公镇民政办负责人周玉珠等人开车把该女子拉到相邻的太和县二郎乡境内丢弃。

3月13日下午5时,涡阳县公安局接到太和警方通报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汇报,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高公镇政府和县公安局负责人按要求先后赶到太和县人民医院看望慰问伤者。经查,受伤昏迷女子系涡阳县四中高三学生,名叫武莉娟,现年18岁,家住涡阳县高公镇武营村。伤者后颅脑粉碎性骨折,经全力抢救,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涡阳县委、县政府接到县公安局报告后,及时成立了案件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展开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获悉案情后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同志亲临现场。涡阳县委、县政府一致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对给受害者造成的极大伤害深表痛心和歉意。当地有关部门对事件作如下处置:一是竭尽全力做好受害人的救治工作,救治费用由县统筹解决;二是责成专案组全力尽快侦破此案;三是对失职渎职人员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公安、民政和高公镇相关负责人依纪予以责任追究;四是由县分管负责人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害人家属表示慰问和道歉;五是责成县公安局、民政局和高公镇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县公安、民政系统干部队伍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

目前,高公派出所所长张建飞、民警姜中常、王瑞璞,高公镇民政办负责人周玉珠等4人已被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破正在进行中。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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