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一老农因三头牛走失问题得不到解决,七年来不断上访、起诉,先后十多次被拘留和劳教——三头牛引发的悲剧
如果不是他面前如雪花般的信访材料、法院判决、行政复议材料,你怎么也不会把眼前这位老人同一些基层官员口中的“信访专业户”联系起来:灰白头发、旧西服、一双张着大口的鞋,这种装束和所有中国乡村老年农民并无太大不同。
七年多来,记者眼前的这位老人历经上访、起诉、行政复议、拘留、劳教。其中的酸甜苦辣,谁能尽知?而事件原本并不复杂的起因,演变为他年复一年的上访。
10月20日,在陆洪其家两间小屋前,他向记者讲述了七年来他那如梦魇般的日子。
陆洪其是太和县大庙集镇大高村人,身体有残疾,以养殖耕牛出售和出租耕牛为生。 2003年农历12月13日 (公历2004年1月4日,记者注),本村人高朋军借用陆洪其的三头牛去耕地,耕地结束后,高朋军并未亲手将牛还给陆洪其,三头牛丢了。牛丢后,他多次向村、镇、派出所反映,但问题并未得到处理。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立案,他开始四处上访。终于,在一次进京上访后,太和法院受理并判决了此案,2006年3月28日太和法院下达判决书,此时,距耕牛丢失已两年多。
陆洪其向太和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为:高朋军赔偿三头耕牛价值11500元,其他损失16000元,合计27500元。太和法院判决,高朋军赔偿他三头牛款11500元,驳回了他的其他诉讼请求。
陆洪其认为,如果在丢牛之初,相关部门能让高朋军赔偿这些钱,他完全能接受,但历经两年,他四处上访,遭遇了种种困难,也给他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而法院没有支持他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这让他无法接受。于是,他向阜阳中院上诉,2006年6月26日,阜阳中院下达了(2006)阜民一终字335号民事裁定书,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为由,将此案按他自动撤回上诉处理。陆洪其向记者表示,他从未收到过阜阳中院的传票,他认为,这其中存在着某种他说不清楚的问题。
于是,新一轮的上访又一次开始,随之开始的是拘留、劳动教养。在这期间,他几次被拘留,一次被劳教:2006年9月14日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当月24日拘留期限刚满,25日,他又被行政拘留10日,奇怪的是,拘留期满后,县公安局又发文撤销了这次的拘留决定。
但让他感觉吃亏最大的还是第一次被劳教,2006年10月,他被阜阳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
劳动教养期满后,他继续反映问题,终于,2008年12月8日,阜阳中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阜阳中院认为,原二审裁定程序不当,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错误,撤销(2006)阜民一终字335号民事裁定;太和法院对高朋军拖欠耕牛价款,给陆洪其总成价款利息损失未予保护不当,依法应予纠正,撤销太和法院的判决,判决高朋军偿付陆洪其耕牛款人民币11500元和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丢牛之日起计算至判决指定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此时的陆洪其认为,自己为这三头牛,多次被拘,一次被劳教,家庭受到很大损失,对于阜阳中院的判决并不满意,再一次走上上访路,随之再一次而来的仍是拘留和劳教。
2009年3月7日、5月2日、7月28日、2010年1月24日、4月21日、11月13日,因扰乱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秩序,陆洪其被拘留。2009年7月28日的拘留,后被公安机关撤销。
今年2月,陆洪其再次被劳教一年,但这一次,他没等到劳教期满就出来了,据他所说,负责劳教的部门都不愿意让他继续呆在“里面”。
陆洪其说,前前后后,他共被拘留14次,劳教3次,但记者只见到其中部分行政处罚书和两次劳动教养决定书,他说有一些材料在上访中弄丢了。
陆洪其说,其中有两次拘留,后来被公安机关撤销,但并没有给他任何说法。他记得最清楚的是2009年7月28日的那次,太和县公安局根据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的一份训诫书,拘留了他十天。但在该份训诫书上,他的性别被写成女,也没填写训诫日期,他认为,那份训诫书有重大造假嫌疑,因此,根据此训诫书做出的拘留决定,他并不认可。他向太和县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2009年11月,太和县人民政府维持了该处罚决定。2010年1月15日,太和县公安局撤销了2009年7月28日的行政处罚,认为该局对陆洪其的此次处罚决定,适用法律、规章不全。
在与记者的交谈中,陆洪其对其中两次被拘、后被撤销,公安局没给他任何说法耿耿于怀,同样让他耿耿于怀的还有,阜阳中院撤销了太和法院的判决,在他看来,这是太和法院判错了,既然错了,太和法院也应该给他一个说法。
在陆洪其看来,他的逐级上访,全因为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处理一起简单的事情:如果村、镇、派出所能及时调解、处理,让高朋军赔偿耕牛款;如果太和法院能及时受理、判决此案;如果太和法院能判决高朋军适当补偿自己的损失;如果太和公安局能做到不轻易拘留他,他都不会反复地上访、反复地申请行政复议。
采访中,陆洪其始终没有提出明确的上访要求,只是笼统提出要求有关部门给一个说法。而记者在当地与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交谈时得知,陆洪其曾要求补偿近20万元,大部分人都认为,造成今天这种局面的原因是陆洪其要求太高,没有根据,根本无法满足。
为了这三头牛,陆洪其已付出惨重的代价,同时,也耗费了巨大的行政、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大了社会管理的成本。类似陆洪其的“老上访”案件并不鲜见,其过程往往是当初基本合理的诉求得不到满足,不顾一切的上访,甚至到最后提出各方难以接受的要求。而行政、司法部门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只得无奈的与上访户应对。如何解决“三头牛引发的上访”问题,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值得深思。
本报记者 胡明兵 文/图
常年信访,陆洪其家已经赤贫如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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