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条“铝”超标 阜阳一商家被罚

江淮晨报 2022-04-08 11:31 大字

本报讯 油条是老少咸宜的“国民早餐”,可为了口感超量添加危及人们身体健康的“铝”,您还敢吃吗?面对这类食品安全问题,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尽责,立足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连续集中办理5起食品安全领域超标使用添加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两年前,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履职中,发现辖区一家餐饮店生产销售的油条在全市抽检中被检测出铝残留量超标,该院立即与颍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建议其加强对辖区内餐饮市场的监管。

之后,颍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冉某某、张某某等人经营的5家餐饮店生产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检,发现冉某某在其制作的油条中添加明矾。经检测,其制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为624mg/kg,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众所周知,添加明矾是为了使油条看起来更加蓬松,色泽更加鲜艳,吃起来口感较好。但是铝的过量摄入,会引起神经系统病变、造成神经发育受损、加速骨质疏松,对造血系统和免疫系统也有一定毒性。

该案中,经营者超量添加明矾造成铝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的5倍,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颍东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冉某某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冉某某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同时,判令被告人承担20元损失赔偿及惩罚性赔偿1000元。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主动做好公益诉讼工作;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监管。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收到建议后,在辖区内开展全范围的专项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及时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戴小花

通讯员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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