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携“司法救助”同行

新安晚报 2019-12-16 11:02 大字

近日,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在办理冉雷故意伤害案时,对被告人冉雷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快速审查提起公诉,同时对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帮助解决燃眉之急,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6月3日,住在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兰堂村的农民兰某在自家地里割麦,为清理田间杂物,不断将地里的碎砖头扔到路边。此时,适逢同村农民冉雷驾驶农用三轮车路过,因双方素有矛盾,兰某继续故意抛砖,恰好砸中冉雷的车。二人发生争执,冉雷下车捡起砖头殴打兰某头部。经鉴定,兰某为轻伤。

此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依法移送颍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人员小张在审查中发现,冉雷始终认为是兰某故意挑起事端,拒不认罪。承办检察官耐心地与冉雷沟通,告知其现场有监控视频可以证明冉雷故意伤害的行为,足以推翻他的辩解;并耐心向他详细解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他的意义,面对扎实的证据和承办人的说理释法,冉雷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真诚认罪悔罪,自愿接受法律处罚。鉴于被告人无前科劣迹,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顺利起诉,办案检察官并没有感到轻松。被害人兰某背负的数千元医疗费还在时时揪着小张的心。兰某本来就是贫困户,这次挨打的医疗费还是东奔西走借的钱,这令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而被告人冉雷同样也是村里的贫困户,根本无力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怎样才能帮兰某一把?小张将情况向本院控申部门反映,控申部门及时受理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核实清楚后,迅速向兰某发放了3000元救助金。近日,被害人兰某打来感谢电话,表示已经收到救助金。

对冉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及时惩治犯罪的同时,检察官小张尽力寻求合法途径给予被害人必要的司法救助,有效地防止了对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发的“后遗症”,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破损的社会关系,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了社会和谐。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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