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当股东收益又分红

阜阳日报 2019-02-11 09:24 大字

本报记者 任秉文 “王振海、韩振道、王振山……请念到名字的人排好队,有序领取土地股金和分红。”距己亥年春节还有3天,颍州区王店镇侨佳丰植保专业合作社内热闹非凡,首批30余户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员手持股权证书,排队领取土地股金和分红。

“2018年,有30余户村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入了我们合作社。去年以来,合作社效益良好,经研究决定给每户发放每亩600元的土地股金和360元的分红,每亩地总计960元。”合作社理事长王平强话音刚落,现场便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张军5.4亩地,5184元;王振东12.61亩地,12105.6元……”当天,30余名入股社员总计分领了82808元。其中,领取金额最高的王振东,股金加分红超过了1万元。

“我以9.61亩土地入股,今天不仅领到了5766元的保底股金收益,还获得了3459.6元的分红。”一沓钞票拿到手,年近70的村民王振山脸上笑开了花。“俺们年纪大了,自己种地也不现实了。没想到用土地入股,不仅有保底收益,还能享受分红,明年我还要入股合作社。”

王店镇韩寨村4000余口人,可耕地面积4000余亩,绝大多数田地保持着传统种植方式,亩均收益较低,村民种地的积极性也不高。2018年,当地试行土地股份合作社,本村农户自愿加入合作社,合作社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营方式,首期共吸引了30余户农民加入。

“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每年向社员发放每亩600元入股土地股金,并将当年经营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其中85%用于社员二次分红,15%用于扩大再生产。”王平强说。与传统的土地流转不同,土地入股分红,进一步密切了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良性互动,“合作社经营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户分红的多少,从而激励农户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中来,共同提高收益。”

“我们常说土地确权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三权分置’让土地活起来、农民富起来,怎么体现?此次分红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土地确权后,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不仅实现了土地活,也实现了农民富。”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农委正准备以此为试点,示范带动更多的村建立土地合作社,让更多农民可以以土地入股的形式享受分红,实现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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