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颍州晚报讯(记者 杨治好 通讯员 阚书培)近日,市环保委办公室在检查中发现,阜阳经开区有人燃放烟花爆竹。
近日12时许,邵某某、李某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某饭店门前)燃放烟花各一箱。为此,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两人分别罚款200元。
当天,刘某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申寨社区墓地)燃放烟花爆竹,被罚款300元。
针对上述事件,市经开区京九路街道办责令包保人李国福、李军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分别扣除二人责任经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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