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补差水平进一步提升 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阜阳日报 2018-09-13 09:38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杨燕 通讯员 谢文婷)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阜阳市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发布以来,城乡低保补差水平进一步提升,其中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较上年底增长26.4%,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根据2016年出台的《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或者适时调整。对低保对象进行救助时实行差额补助,即低保救助金等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家庭人均收入。

阜阳市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发布以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了认真核实,重新计算了人均补差金额,并补发了今年上半年低保金。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4410人,累计发放资金1.6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差435.8元,较上年底增加21.8元,增幅为5.3%;农村低保对象280394人,累计发放资金6.55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差322.4元,较上年底增加67.4元,增幅为26.4%。

目前,阜阳市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差距逐步减小,其中城乡低保统筹的县市区,农村低保补差水平提升更为明显,农村低保补差与城市低保补差的比值越来越高,如市经开区农村低保补差是城市低保补差的117.4%,颍州区为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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