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3万元接手的餐馆, 营业5天被拆除 记者调查发现,转让费在市场上被默认律师提醒,门店转租应经产权人同意

颍州晚报 2018-08-02 11:16 大字

核心提示

花了高价转让费接手的店面,竟然是违建,这让市民赖女士觉得无法接受。

记者走访发现,转让费已成为商铺转让中一种不成文的规定,而价格高低则由当事双方自由协商。

那么,这笔转让费究竟是否合理?

刚接手的店,经营5天被拆

市民赖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6月份,她和爱人刚刚接手一家餐馆,花了23万元转让费和房租,但没想到的是餐馆刚经营5天就被拆了。

赖女士说,前些年,她和丈夫一直在外打工,孩子要上学,父母年纪也大了,两人就想回阜阳。因为丈夫是个厨师,所以两人想开家餐馆。

她称,6月6日,两人在网上看到一家餐馆转让的信息,跟对方聊了转让费、房租等情况后,她还专门问了房子会不会拆迁,对方说不会拆。

随即,他们与转让者黄某签订合同,以23万元的价格接手这家餐馆,包括7万元的一年房租和16万元的转让费。可餐馆仅仅营业5天后,城管执法部门向他们下达了拆除通知书。原来,这家餐馆被纳入全市首批拆墙透绿的88个地点之内。随后,餐馆被拆除。

据了解,黄某并非房东。眼看23万元就要打水漂,赖女士找到黄某讨说法。黄某说,他也不清楚店面要被拆除,仅仅因为自己媳妇有病身体不好才转的店。

为了追回这23万元,赖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转让费成为不成文的规定

记者走访多条商业街区发现,很多店铺转让时都会有转让费。

一家奶茶店因无人打理要转手,店主称,奶茶店投入了装修,收取转让费就是为了弥补装修费。多数店主表示,他们从上家手里接的时候交了转让费,所以转给别人时也要收回来。

作为店面的房东,不少人做起了“甩手掌柜”。阜城人民西路一家男装店老板称,他只管向租门面的人收租金,至于对方转给谁,怎么租,他都不管。

做了30多年生意的蒋先生对转让费深有体会。“10多年前,转让店面时会象征性地收点装修费,也就三四万块钱,现在好一点的店面转让费都高达15万元。”他总结,当第一个向下家转租门面的人收取转让费后,就会越收越高。

转让费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房屋租赁合同争议数量不断上升,其中近六成是因门面转让费及装修费引发的。律师吴咸亮认为,尽管法律没有对门面转让费问题作出规定,但根据相关法律原理,出现纠纷时的责任划分还是很容易界定的。他说,门店转租应当经产权人同意。承租人在不突破合同约定租期并经产权人同意转租的前提下,向次承租人收取转让费无可厚非。但承租人就自愿承担的转让费无权向产权人和下一个承租人要求补偿。如承租人突破租期且未经产权人同意转租门店,则为非法转租,其向次承租人收取转让费不合法,次承租人可依法要求返还。

提醒

如何预防转让费纠纷的发生?吴咸亮认为,还需门店转租法律关系中的三方当事人切实增强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首先,转租要经过房东同意,否则会面临转租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其次,转租合同要明确约定遇到拆迁的损失承担、租赁期限、是否有权转租、装修补偿、货物处理等问题,并与房东进行确认,切忌未经房东同意盲目接手。

颍州晚报记者 楚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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