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扰乱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和拒载、议价、甩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 最高罚款3万元

阜阳日报 2018-08-02 10:17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宋玉洁 通讯员 何梅)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8月1日至9月30日,阜阳市集中整治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打击非法从事巡游出租车客运、网约车经营等行为,规范出租车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打击扰乱出租客运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包括未取得巡游出租车营运资格,非法从事巡游出租车客运的营运行为;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资格,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重点整治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违规经营行为,包括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违规行为;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和出具票据等违规收费行为;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行为;无从业资格证、无服务监督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以及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出租汽车管理规定的行为。

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出租营运资格,非法从事巡游出租车客运的营运行为,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给予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载、甩客、议价、故意绕行等违规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对在集中整治和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工作中出现的聚众滋事、妨碍公务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号召广大市民拿起手机随手拍、随时录,及时曝光出租车违规行为。市民投诉时,可拨打市出租汽车管理站投诉电话: 2253113;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网上投诉可以选择新浪微博@阜阳交通;在阜阳政务论坛“百姓热线”栏目发帖。投诉时最好附照片或录像等其他证据,以便调查取证,欢迎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形象,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奖励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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