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一老赖十年拒执获刑两年
临泉讯 2007年,阜阳市民陈某等三人向临泉县人民法院状告常某某借钱拒不还款付息。同年4月11日,该院分别下达民事调解书,责令常某某还款付息。但常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8月9日,该院向常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常某某拒不到庭。2009年7月1日,法院决定对常某某位于临泉县某处的五间门面房公开拍卖,作价18万余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陈某等三人,但常某某拒不搬迁,并将该房屋对外出租,收取房租,以达到阻碍法院执行的目的。该院先后于2013年2月、4月和2014年11月发出公告或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常某某限期搬出房屋,常某某拒不配合,且将其相关房屋无偿赠与其儿子,仍将相关房屋租给他人使用,致使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再次无法履行。此间,常某某被上网追逃,在合肥落网。
2017年12月4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某某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记者聂学剑)
新闻推荐
小区业委会呼声高成立难 记者调查发现,阜城有业委会的小区不足两成
核心提示7月9日,因为业委会成立难,阜城锦华第一郡小区部分业主在小区门前拉起了横幅(本报7月11日A7版曾报道)。类似的情况并...
阜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阜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