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时施工发放防暑物品加大监督检查 高温下的“清凉”关怀
入伏后的阜阳迎来了连续高温天气,37℃的高温让室内外劳动者遭遇挑战。阜阳市各企业、行业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得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记者就此做了采访调查。本报记者 徐风光 防暑降温送清凉
“热啊,干一会儿,衣服就得湿透,过一会儿就又烤干了;这么个大水壶,我一天得喝掉四壶凉白开……”7月17日上午9点,在阜城清河路外墙体立面改造工程施工现场,28岁的太和小伙陶磊一边擦汗,一边又豪饮了一番。
“我们高空作业的,最怕的就是夏季高温。好在入夏以来,项目组调整了工作时间,在不影响居民休息的情况下,早上尽量早点开工,上午11点前就休息,下午要4点以后才开工。”陶磊说,这么热的天气高空作业,他们自己也很留意,“多喝水,多休息,太热了坚决不能干。”
上午10点,在阜城沙河路改扩建工地上,承建单位合肥路桥的测绘人员梁茜正和同伴一起开展地基的测量工作,汗珠从安全帽下不停地流出来。
“太热了,但是路桥施工,温度越高效果越好。”梁茜说,为了保障施工安全,项目组还准备了充足的人丹、藿香正气液、十滴水等防暑降温药物,工人一旦觉得身体不适,便能及时服用。
“项目组想得这么周到,热点俺们也不怕,就是希望路段早日竣工通车,方便群众出行。”抹了一把汗的梁茜再次投身到火热的工地上。
对付酷暑,最有效的办法不是“迎上前”而是“躲着走”。“气温高过35℃时,工人站着都汗流浃背,更别说干活了。硬干蛮干的话,万一中暑了,得不偿失啊!”阜城不少重点项目的施工方都表示,7月以来,他们都调整了作业时间、加强轮休,同时准备相关防暑降温物资。高温关怀政策待落实
“和建筑工一样,环卫工、快递员、巡线工等诸多露天劳动工种和厨师、炼钢工、锅炉工等高温作业岗位也在经受高温“烤”验,他们多数得到关注、关怀,但依然有不少享受不到“防暑降温”的措施或政策。
记者采访中发现,部分商业住宅小区项目施工现场,缺乏必要的防暑降温举措。为了抢赶工期,个别项目方甚至让建筑工人工作到中午12点,下午两点半就要继续施工。
阜城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阿亮(化名)告诉记者,他们常年走街串巷、奔波在外,公司从来没有准备过什么防暑降温的药物和清凉饮料,而工资收入基本上按照派单量来算,也从未发过高温津贴。“买瓶水都得自己掏钱,别说防暑降温费用了。”阿亮很无奈。
记者走访发现,企业对员工没有任何高温关怀措施的情况在小区保安、餐馆厨师等岗位上也较为普遍。对高温作业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不同地区、行业、企业间的情况并不平衡。总体来看,大型企业、国有企业一般落实情况较好,大量的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灵活用工单位则重视不足、暗打折扣。 加强监督检查
实际上,国家层面对高温下劳动者权益提出特别“呵护”,国家安监总局、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曾出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了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保护劳动者的一般义务,也明确了工伤的认定和救济,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下保护劳动者权益,主要需做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劳动安全保护,比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二是发放高温津贴,其发放前提有两个: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尽管有政策规定,但在具体的监管中,面临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力度不够等情形,《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不同程度打了折扣。 工会深入基层送慰问 为确保夏季高温季节生产安全和职工身心健康,市总工会每年都会积极加强夏季高温季节劳动保护工作,并在7月至9月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
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督促企业加强、改进夏季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落实防暑降温等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对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以及学校、宾馆、超市、商场、网吧、歌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设施等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夏季“送清凉”活动,活动期间,各级工会还深入基层一线,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高危行业和高温作业行业的职工进行慰问,帮扶民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幸福指数,2018年的夏季“送清凉”活动已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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