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原副院长涉嫌受贿受审 套取信贷资金 放高利贷1300万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静文/文 余红霞/图)阜阳临泉县法院原副院长杨志刚涉嫌受贿、高利转贷在颍上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06年至2018年,杨志刚利用担任临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接受李某、刘某、时某等人的请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者通过其职务上的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上述人员给予的购物卡、钢琴、酒票、加油卡等财物,合计113.3万元。杨志刚又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以他人名义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1600万元,其中,高利转贷1300万元给韩某使用,违法所得611.52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高利转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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