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阜阳日报 2018-08-16 16:20 大字

李一青、徐飞、侯小龙、赵国龙、韩清华、杨喜文同志,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根据《劳动法》及《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报请阳光公司工会三届二次职代会通过,经阳光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8年7月12日解除上述六位同志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公告

临泉县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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