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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县镇村因环境整治不力被批评或处罚

阜阳日报 2017-07-01 20: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冯启俊)6月30日,市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发出专项行动第一次考核情况通报,一批县、镇、村因环境整治不力被通报批评或处罚。其中,临泉县、颍上县在此次考核中得分居后两名,分别被处罚40万元、20万元。

根据市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5月15日至5月23日,市指挥部办公室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各县市区、市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城乡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第一次考核。考核组围绕“三治一增一配套”整治任务,分别赴阜城(县城)、集镇集市、自然村、“三线三边”,重点查看了城乡环境的整治成效、宣传发动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从对城乡429个样本点的暗访督查考核结果来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地紧紧围绕“三治一增一配套”整治任务,统筹谋划、积极作为,集中整治成效明显、环卫机制正在形成、牵头部门积极推动、督查考核高频展开、宣传氛围日益浓厚,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当前,全市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势头良好,但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相比,也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机制不完善、任务落实不均衡、整治标准不够高、全域整治不到位等,包括:临泉、颍上等几个大县,人口众多垃圾产生量大,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车、环卫保洁员等环卫设施仍然欠账较多,“钱从哪里来,垃圾往哪里去”等问题亟待破解。临泉县瓦店镇侯寨陈庄村、颍上县鲁口镇魏台子村、颍州区三塔集镇葛庙许张庄村、太和县原墙镇双建张庄村在暗访督查中发现多处成片暴露垃圾,阜南县农村集镇超市门口乱停放、乱堆放现象严重,太和县014县道两侧、泉河临泉段两侧河岸护坡暴露垃圾较多,颍州区清河西路城乡结合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普遍。

按照《阜阳市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在此次百分制的考核中,得分位居各县市区前三名的界首市、颍东区、阜南县,分别获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奖补。得分后两名的临泉县、颍上县,分别被处罚40万元、20万元。

市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要求,下一步,要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整治标准、突出宣传引领、完善工作机制,尤其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积极发挥考核调度作用,用好奖罚措施,对一些脏乱差问题依然突出、摆位不高、推动不力的地方要加强曝光、约谈、问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重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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