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曝光名单
根据《宣城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为了切实提高市民限放意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不断减少违规燃放行为,市文明城市建设办公室、市公安局现将公安机关查处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分批曝光如下:
第一批
1、夏小俊,男,33岁。
2017年1月1日上午10时许,夏小俊因庆贺亲友结婚在宣城市区沁园小区鸿盛土菜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夏小俊罚款处罚。
2、伍开成,男,44岁。
1月1日上午10时许,伍开成因为小孩一周岁抓周,在市区柏庄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伍开成罚款处罚。
3、谭年虎,男,32岁。
1月2日上午11时许,谭年虎因其老表结婚,在市区柏庄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谭年虎罚款处罚。
4、张世宏,男,60岁。
1月2日,张世宏在昭亭中路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张世宏罚款处罚。
5、周邦胜,男,50岁。
1月7日上午8时许,周邦胜因庆贺乔迁在西门口菜市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周邦胜罚款处罚。
6、李 醒,男,36岁。
1月18日上午11时许,为庆贺楼盘封顶,李醒在敬亭山“优诗美地”工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李醒罚款处罚。
7、胡秀英,女,50岁。
1月15日上午8时许,胡秀英因儿子结婚,在济川办事处“新达商务宾馆”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胡秀英罚款处罚。
8、夏常根,男,32岁。
1月15日上午9时许,夏常根在长塘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夏常根罚款处罚。
9、彭忠明,男,54岁。
2月15日11时许,彭忠明因其儿子结婚在天都花园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彭忠明罚款处罚。
10、陶迎春,女,45岁。
2月16日上午10时许,陶迎春因侄女结婚,在市区贝林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陶迎春罚款处罚。
11、徐 建,男,21岁,临泉县人。
3月9日上午9时许,因其好友结婚在鳌峰办事处桂花园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徐建罚款处罚。
12、杨志红,男,49岁。
3月9日上午8许,杨志红因侄女结婚,在市区鳄城花园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杨志红罚款处罚。
第二批
1、王 飞,男,30岁。
2017年2月19日上午10时许,王飞在济川办事处贝林阳江港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王飞罚款处罚。
2、胡 建,男,28岁。
2月21日上午10时许,胡建在贝林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胡建罚款处罚。
3、方 刘,男,35岁。
2月23日上午10时许,方刘在柏庄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方刘罚款处罚。
4、赵青斌,男,52岁。
2月24日上午9时许,赵青斌因朋友儿子结婚,在广凯丽景嘉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赵青斌罚款处罚。
5、姚永发,男,48岁。
2月18日上午9时许,姚永发因女儿出嫁,在柏庄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姚永发罚款处罚。
6、夏宏军,男,42岁。
3月9日上午9时许,夏宏军因其哥哥的儿子结婚,在柏庄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夏宏军罚款处罚。
7、张 明,男,27岁。
3月7日上午9时许,张明因新店开业,在九州医院旁车亦道汽车维修部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张明罚款处罚。
8、杨福道,男,47岁。
2月27日上午9时许,杨福道因其朋友搬家,在新建材市场停车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杨福道罚款处罚。
9、周自红,女,48岁。
3月6日上午11时许,周自红在天羽东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周自红罚款处罚。
10、宋 军,男,47岁,浙江省杭州市人。
2月27日8时许,因西林名都项目部三期工程开工,宋军在工地燃放了两个“冲天炮”类的爆竹及两串鞭炮。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宋军罚款处罚。
11、陈国华,男,44岁。
3月19日上午8时40分许,陈国华因女儿结婚在西林名都3幢楼下燃放了一串鞭炮。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陈国华罚款处罚。
12、章为民,男,45岁。
3月19日上午,章为民因好友结婚在鳌峰办事处文景苑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章为民罚款处罚。
第三批
1、姚 强,男,34岁。
2017年3月25日8时许,姚强在宣州区盛世华庭篮球场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姚强罚款处罚。
2、姚 刚,男,38岁。
3月25日9时许,姚刚在盛世华庭篮球场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姚刚罚款处罚。
3、陈慧芳,女,65岁。
3月25日8时许,陈慧芳在盛世御景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陈慧芳罚款处罚。
4、陈 超,男,29岁。
3月29日,陈超在大唐财富广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陈超罚款处罚。
5、江忠保,男,40岁。
3月15日上午9时许,江忠保因女儿出生,在柏庄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决定给予江忠保罚款处罚。
6、张 俊,男,35岁。
3月3日16时许,张俊因朋友购买新车在翡翠城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给予张俊罚款处罚。
7、陈新荣,男,56岁。
3月8日10时许,陈新荣在开发区中粮集团工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给予陈新荣罚款处罚。
8、王胜林,男,50岁。
3月13日10时许,王胜林在宣城市开发区宝城路奇瑞4S店门前人行道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给予王胜林罚款处罚。
9、陈四清,男,52岁。
3月15日11时许,陈四清,因其儿子结婚,在宣保巷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给予陈四清罚款处罚。
10、姚卫东,男,46岁。
4月6日11时许,姚卫东因其新购买半挂货车在民生汽车修理厂内燃放了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给予姚卫东罚款处罚。
11、朱永清,男,52岁。
4月14日9时许,朱永清因花店开业在花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给予朱永清罚款处罚。
12、董荣华,男,47岁。
5月2号8时许,董荣华因女儿结婚,在银桥湾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给予董荣华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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