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违法建筑镇政府眼皮底下建成事发临泉县关庙镇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06-21 08:38 大字

[摘要]事发临泉县关庙镇

■ 本报星级记者王明存

田永清等五户用自家宅基地与开发商王某某置换商品房,新房建成后开发商却不兑现约定了。田永清们想起诉开发商,但因楼房是违法建筑,法院不受理。他们向县国土局举报一直没有结果。村民认为,出现这一原因,皆因镇政府、国土局不作为,没有及时制止违法建设。

田永清是临泉县关庙镇关庙村村民,他和另外一二十户的宅基地被本县杨小街乡居民王某某用于商品房开发。近日,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至2015年,王某某共占用十三四亩土地建设商品房,除一亩多耕地外,其余都是农户宅基地。目前,王已建成了30多套两间三层楼房,每套207平方米或226平方米,售价每平方米1900元至2150元不等。当地村民介绍,除一套楼房因村民阻挠而没有售出外,其余的楼房都已卖给了外村或本村居民。

“这套没出售的房子,是我家不让卖的,因为开发商已‘许\’给了我家。我们双方签有协议。 ”田永清的儿子田华北反映,他家原有5间农房和一个院子,开发商要求他家拆房遭拒后,2014年春,趁他们全家外出时强行把房子拆除了,连家具都砸毁了。因为反映无果,无奈之下,一直拖到2015年,父亲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用土地置换商品房的协议。协议大意是,田永清将460平方米的宅基地转让给开发商,开发商给他一套185平方米的商品房。

但此后矛盾又起,因开发商建成的楼房实际面积比协议中约定的面积多出40平方米,开发商要求田永清再支付17万元,但田只愿意按市场价支付8万元,为此,双方没有谈拢。

田华北告诉记者,不仅他家,开发商和另外四户也签订了宅基地置换楼房的协议,楼房建成后开发商反悔了,不愿兑现协议。 “现在我们都找不到开发商,电话也打不通。 ”

“我家房子被强拆后,我父母、弟弟、弟媳,孩子挤住在我家里。 ”田华北告诉记者,开发商违法占地,强拆农房,还不讲诚信。他们找镇政府反映,政府让其到法院起诉开发商。父亲到法院咨询,法院说开发商建设的楼房属于违法建筑,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开发商建法占地建房,今年2月,田华北到县信访局上访时,一位县领导接待了他,并将他的问题转交给了县国土局。记者联系该局土地监察执法大队宋大队长,他说违法建筑工程正在施工时,镇政府就应该介入查处,县国土局没有执法权,无法拆除。不过,早在2013年,关庙镇国土所曾多次要求开发商停工,此后,阜阳市国土局从8个县区国土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过,不知什么原因,也不了了之。目前,因村民举报,他们已经立案了。

“我们以前张贴过公告,要求群众不要购买违法楼房。因为,购买后办不了房产证,会出现很多后遗症,可是很多群众不听,照样购买。 ”宋大队长说。

违法楼房陆续建设了二三年时间,关庙镇政府当年为何不及时制止查处呢?这个问题镇领导没有正面回答,该镇人大崔主席说,楼房正在建设时,镇政府是可以制止、拆除的。这届领导刚上任不久,不清楚此事。

如此违法建设工程,造成今天难以解决的后遗症,当地政府、国土、建设部门不该反思吗?当前,要解决这一难题,还是需要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将这一违建案件妥善办理好。

新闻推荐

省民间杂技节启幕

◆ 12月18日,以“杂技盛会、美丽临泉”为主题的第三届安徽省民间杂技艺术节,在“中国民间杂技艺术之乡”临泉县开幕。为期4天的艺术节期间,将举行杂技比赛、民俗文化展演、送杂技下乡等活动。卢启建...

临泉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临泉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