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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客户材料贷款偷梁换柱自己花临泉一信贷员涉嫌随意贷款挪用资金被公诉

安徽商报 2015-08-24 03:34 大字

[摘要]临泉一信贷员涉嫌随意贷款挪用资金被公诉

本报讯(记者周健通讯员傅杰 聂学剑)临泉县一乡镇信用社郑某在担任信贷员期间,面对经手收贷的大笔资金,不是谨小慎微认真履责,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或随意放贷,或将这些资金挪作己用。日前,检察机关以郑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2008年初,郑某利用掌握贷款户曾经使用过的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贷款资料信息的便利条件,在多名贷款户已偿还贷款、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以他们的名义贷出一笔笔资金,偷梁换柱之后将这些资金挪作个人消费使用,前后五年间共挪用此类贷款资金近30万元,已涉嫌挪用单位资金罪。 2009年至2014年,随着胆子越来越大,郑某将14名贷款户先后偿还的40万元贷款本息私自占用。

2009年12月1日,郑某在没有开展实际调查的情况下,向贷款户詹某违法发放贷款200万元。该笔资金久拖不还,最后造成金融机构损失35万元。

目前,郑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单位资金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临泉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现已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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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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