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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体罚后死亡,赔偿款两年多没拿到法院表示,教育经费没法执行;临泉县教育局表示,将想办法筹措钱

新安晚报 2015-08-19 09:52 大字

[摘要]法院表示,教育经费没法执行;临泉县教育局表示,将想办法筹措钱

2010年10月,临泉县许庙小学的张富强,在上学路上玩火烧了他人玉米秸,后被校长体罚,回家后突然死亡。2012年临泉县人民法院判决学校赔偿4万元。“拿到判决书两年多,却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前天,张富强的爷爷告诉记者,他数次找法院和当地教育部门,一直没有结果。执行法官告诉记者,由于教育经费不能执行,所以一直没有执行到赔偿款。临泉县教育局长告诉记者,校长已经被免职,教育部门将想办法筹措钱,解决4万赔偿款问题。

学生被体罚后死亡

2010年10月13日,临泉县庞营乡许庙小学三年级学生张富强,与其他两名学生在上学途中玩火,烧毁了他人玉米秸,被时任校长张某发现。张某将张富强等三名玩火的学生,带到其办公室进行质问和批评,随后让其他两名学生回教室上课,将张富强一人留下,让他跪在地上。

当天下午,张富强放学回家。当晚7点多,张富强的爷爷张廷亮,发现张富强脸色苍白,浑身发抖,便将孙子送到庞营乡卫生院抢救治疗,但因其病重,拖延时间过长,抢救无效死亡。

经多方协调,张某与张富强家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并给予了99999元补偿。

事后,张廷亮和家人认为,校长张某在履行教学职责时采取了极端的体罚措施,造成学生死亡,张某有责任,许庙小学也有责任,便将许庙小学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2万元。

2012年12月,临泉县人民法院判决,许庙小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张富强家人4万元。之后,许庙小学上诉,2013年3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赔偿款至今拿不到

“判决下来,以为看到赔偿希望,学校还在,赔偿应该很快能拿到,但到现在判决下来已经两年多了,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张廷亮告诉记者,到现在距离孙子死亡已经四年多了。

据张廷亮介绍,终审判决下来后,他多次来到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请求强制执行。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执行法官告诉记者,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没法执行。教育局下拨到学校的教育经费是按教师人数与学生人数确定的。学校被判决进行赔偿,由教育局向政府打报告,然后进行赔偿。

记者与张廷亮一起来到临泉县教育局,该局局长表示,事发后,时任校长张某即被免职。他也多次接待过张廷亮,对老人反映的事也有所了解,但教育经费不能挪作他用赔偿给张廷亮。教育部门将想办法筹钱,解决4万元的赔偿款。

本报记者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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