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冯启俊通讯员王鹏丈夫因为醉酒驾驶被高速交
本报讯 (记者冯启俊通讯员王鹏)丈夫因为醉酒驾驶被高速交警查获,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孰料,没多久,妻子又因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上路被交警拦查,其驾驶证一次被记12分。
2015年3月9日10时许,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阜城颍州路与淮河路交叉口执勤,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未悬挂号牌。民警上前检查,确认车辆临牌早已逾期,尚未到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刘某某(女,临泉县白庙镇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就在前不久,刘某某的丈夫鲁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2月13日15时许,在滁新高速阜阳南收费道口,鲁某某驾驶一辆无牌越野车驶出高速公路收费道口,遇到高速交警检查。被拦的鲁某某拒不出示证件,反指执勤交警“越界执法”,不应该在收费站检查车辆。僵持期间,鲁某某驾驶车辆将交警顶出数米,民警只好强制迫停车辆进行检查。这时,民警发现鲁某某身上带有酒气,便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鲁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5.5mg/100ml,属醉酒状态。警方遂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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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郭国彬
临泉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临泉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