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到人 送医途中竟丢弃致受伤女子死亡 肇事者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2年
[摘要]致受伤女子死亡 肇事者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2年
本报讯(祝文娟刘忠玉)驾车撞人后,阜阳农民王林(化名)一边积极报警,却也担心被讹,最后竟借口要送被撞女子送医院,半路把她扔在路边,导致女子因大出血死亡。记者昨从临泉县法院获悉,王林因故意杀人罪已被判刑。
去年10月25日中午时分,王林驾驶一辆农用四轮车在路上行驶,在杨桥镇八十里店处向南拐弯时,将一名骑自行车的妇女撞倒。王林发现后赶紧下车查看,发现妇女不能说话,身上也没有什么血迹。他打了120之后,周围有人建议直接开车将伤者送到卫生院救治。于是王林就从超市借了一辆电瓶三轮车,连同伤者的自行车一起拉上带走了。结果在半路上,王林担心会被讹上,就把女子和她的自行车一起丢弃路边。
到了下午,他担心女子的情况,又找朋友去查看,顺便打算给女子送点吃的,却发现这名女子已经死亡。随即,王林到辖区派出所自首。
临泉县人民法院认为,王林擅自将受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导致受害人未能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且有自首情节,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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