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加强偏远乡村治安管控刻不容缓

大江晚报 2014-07-06 20:33 大字

一农民朋友家住偏远的乡村,不久前,他外出打工,临行前,他对我说,去年他在外打工,家中养的两条狗先后被人毒死,在校读书的孩子被小痞子打过,留守的妻子曾受到无赖骚扰,由此,他十分担忧偏远乡村治安问题。笔者也曾去过一些偏远乡村走访,发现农民朋友的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

农村安全一直是民生关注的话题。2012年,云南省晋宁县11名男子莫名失踪,经公安部门介入,案件得以告破,原来是一个刑事惯犯趁着乡村路僻人稀,走进村庄实施暴力侵害。2013 年3至4月间,在位于陕鄂豫三省交界的陕西省商南县,一刑满释放人员因缺钱花,在半月内接连抢劫杀害了7名农村老人。调查发现,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均为子女外出打工、自身独居或者散居的“留守族”,犯罪嫌疑人同样是借村中无壮劳力之际趁机作案。安徽省临泉县也曾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一农民在17年间涉嫌强奸上百人,受害人的丈夫都常年在外打工,被侵犯后往往不敢报案……

随着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农村逐渐出现村庄“空心化”、老人“空巢化”、儿童“留守化”现象,由此,农民自我防范与官方治安联防能力不断削弱,于是那些心怀歹念的人进村庄,如入无人之境,各类案件频发。特别是一些偏远的乡村,由于距离镇政府、派出所十分遥远,再加上村中又无壮年劳力,更无完善的治安联防组织,容易让犯罪分子得手。有的犯罪分子作案后,由于无人报案,受害者又敢怒不敢言。

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目前,走向城市打工的农民越来越多,乡村“留守化”“空巢化”“空心化”更为加剧,因此,加强农村的安全防范刻不容缓。如何让农村恢复安全和宁静,使留守故乡的老人、孩子远离侵害,使远在外地打工的亲人踏实放心。首先,镇政府、村委会、司法、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长效宣传、监管机制,提高农民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实行分工负责制,对造成农民受侵害的案件要实行倒查机制,避免恶性案件发生。而公安部门在加快实施农村警务战略,保障治安警力下沉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建立村级治安联防组织,强化打击和防范犯罪力度,为农民朋友创造和谐安宁的生产环境、生活环境。

秋适之  陈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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