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一年多不开庭 审后近半年没判决 河南沈丘一案件被指超期羁押和超审理期限,嫌疑人为临泉人
[摘要]河南沈丘一案件被指超期羁押和超审理期限,嫌疑人为临泉人
2005年,临泉小伙姚某被朋友喊去要彩礼,不料卷入一宗命案。惊慌之下,外逃6年。2011年10月,姚某投案。此后,一直被关押,直至今年6月6日一审才开庭。但眼见审完已经将近半年了,仍等不来一纸判决书。
“羁押超期限了,审理也超期限,哪有这么办案的?”姚某的家人矛头直指当地办案机关。
记者 刘海泉
受邀拿彩礼出人命
今年28岁的姚某是临泉县高塘乡人,2005年,朋友李某邀他去相邻的河南沈丘县“去玩,拿下彩礼”,姚某欣然应允。
到了沈丘以后,姚某自称“我当时没有下车”,李某同其他人前去“拿钱”。一段时间后,李某等人赶回,并称“打死人了”。
警方侦查结果显示:死者于某,系颅骨遭钝器击打致死。
惊慌失措之下,姚某逃亡。此后,包括李某、姚某等在内的多人被追逃。
庭审后近半年没判决
“2011年10月,我们联系到弟弟,就劝他去投案自首。”姚某的哥哥姚峰说,没想到弟弟这一投案,便失去了自由。“2011年10月16日投案,同年11月27日被批捕,此后就一直被关着。”李某、李某某等人,也于同年投案自首。
今年6月6日,三被告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在沈丘县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姚某坚持称自己并未下车。此外,李某也称“并未看到姚某下车、动手”。
据姚峰介绍,如今,距一审开完庭已近6个月了,包括姚某在内的三被告仍没有等来判决。
案件被指超审判期限
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期限为1个月,最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我们也咨询了律师,无论是被关押,还是审理,无论怎么算,都是超过期限了。”姚峰称家人也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安徽皖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程东林分析称,“此案的确涉嫌超期羁押和超审理期限。建议被告向政法委等单位反映,如果被告最终被判无罪,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法官承诺10天内判决
11月22日,市场星报记者在沈丘县法院,见到了该案的审判长范英杰。
当被问及姚某是否属于超期羁押和案件超审理期限时,范法官分别给予了这样的解释,“因为这是共同犯罪的案件,加上当时条件有限,所以侦查时间比较长。而至于法院为何半年未判决,则是因为这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间法院组织了民事调解,耽误了时间。”
范法官最后承诺说:“十个工作日,判决结果肯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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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