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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违规收费是糊弄上边的临泉老集镇中心小学遭家长投诉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3-01-29 11:43 大字

[摘要]临泉老集镇中心小学遭家长投诉

新学期开学时退还的违规收费,在学期末时竟然又再次收取回来,这一现象就发生在临泉县的一些小学。

近日,该县老集镇农民刘小明(化名)告诉记者,孙子在老集中心小学上学,9月开学的时候,学校向他收取40元,用于购买教辅材料。因教育厅规定不允许收这笔费用,新学期上级教育主管不能监管得严,学校将已收取的钱退还给了学生家长。没想到,前不久,就在本学期快结束时,学校又将这笔费用收了回去。他向老师交费时问为何又收这笔钱,老师说是县教育局让他们收的。 “这个学校规模大,学生多,学校这下能收不少钱! ”

刘小明说,老集镇中心小学学生购买的教辅材料太多,上级检查时,老师总让学生将违规购进的教辅材料放在家里,或交由老师保管,书包里不能放,以免被检查到。

对此,安徽省教育厅规定,严控教辅材料数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安排任何教辅材料和家庭作业。小学三年级到高中阶段,每个年级的教辅材料只有同步练习和寒假作业这两种,安排其他任何形式的辅导材料和作业都是违规的。

记者找到该校负责人核实家长反映的上述问题,他告诉记者,学校开会决定,给学生发放《基础训练册》(语文、数字)、《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学雷锋》等教辅材料,收费40元。之后,接到省教育厅通知,一、二年级严禁发放这些材料,他们便退还了这笔收费。开学一个月后,他们认为,一、二年级学生不能一点作业都没有,于是,又开始回收了这笔材料费。不过,学生购买材料都是自愿的,这种情况不仅仅是他们学校,全县都是这样操作的。

“一、二年级不能有教辅材料”。日前,临泉县教育局基教股王股长很明确地答复记者。他说,开学时有家长反映,个别学校向一、二年级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他们已要求学校纠正。之后学校再收费,他们并不知情。

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三令五申要求减轻学生负担,还学生一个轻松的童年,可是,很多小学,像老集镇中心小学一样,热衷于推销教辅材料,这一现象希望能得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的重视和关注。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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