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错婆娘嫁错郎?临泉一起婚姻纠纷扑朔迷离
[摘要]临泉一起婚姻纠纷扑朔迷离
本报讯 双胞胎姐妹,相似到令人难以分辨。若是妹妹“替”姐姐出嫁,谁又能分辨? 12月29日,记者从临泉县法院了解到,一件返还彩礼的案件中,双胞胎姐妹的“替婚”之说,让案件显得扑朔迷离。
刘海是临泉县人。 2008年农历腊月二十八,外出打工回乡的刘海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徐丽。徐丽是同一乡镇的一家双胞胎姐妹中的老大。
双方相识两年后,去年春节期间,依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但是,由于性格不合,刘海与徐丽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今年春节,徐丽一怒之下跑回到了娘家,拒绝再与刘海共同生活。当初,刘海为了迎娶徐丽,送给徐丽及其父母彩礼花费逾10万元,可是,徐丽至今未给自己生育孩子。刘海觉得自己人财两空。于是,他将徐丽及其父母起诉至临泉县法院,要求返还彩礼。
临泉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徐丽及其父母送达诉状及开庭传票。然而,徐丽及其父母在审理期间不仅不予答辩,而且在开庭的时候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最后,法院只得根据证据,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令徐丽及其父母共同返还刘海彩礼82000元。
哪知,判决一下,徐丽却有了“声音”。徐丽提起上诉,称自己其实并非与刘海生活在一起的“徐丽”,当时嫁给刘海并与其同居生活的实际上是顶替自己出嫁的妹妹“徐红”。因此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妹妹假冒姐姐出嫁,这一消息不仅令刘海感觉吃惊,也令当初的媒人及周围邻居大为意外。据出庭作证的媒人说,其在说媒时,的确是双胞胎姐妹中的老大“徐丽”,而且当时徐丽父母也明确告知其所嫁的新娘就是徐丽。据熟悉刘海家庭情况的邻居周梅所说,刘海在娶了新娘“徐丽”之后,共同生活的近一年时间内,新娘对外一直都自称是“徐丽”,也从未说过自己是“徐红”。
目前,该案已上诉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人名均为化名)(朱甫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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