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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规避食品消费风险

安徽法制报 2011-02-14 00:55 大字

临泉讯 春节刚过,食品消费依然处于高峰期。临泉县消协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食品采购、外出就餐、居家饮食等方面不可马虎,养成良好饮食消费习惯,避免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一、消费者在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QS”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的,罐头出现鼓盖、胖听的,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生虫的不要购买、不要食用。

二、在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选择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的,同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等;对于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应要求专销人员称取,切勿直接动手。

三、注意熟食不过夜。从超市、街头卤菜店购买或自制的各种熟食、卤菜要计划采购或制作,以当餐消费为主,尽量不要存放过夜。

四、小心冰箱“杀手”。冰箱不是保险箱,有些细菌专门在冷藏温度下产毒作祟,因此从冰箱中取出的食品一定要烧熟热透后再食用,不便加热的食品在冰箱中冷藏最好不超过24小时。

五、在存放和加工食品时,注意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冰箱时,尽量用保鲜膜将熟食品包装,存放时做到上熟下生。刀板、盆筐、碗碟等工具用具也要尽可能做到生熟分开,不可混用。

六、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卫生条件好、具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信誉等级达标的餐饮单位就餐。消费者尽量选择接待能力和加工能力相符的餐馆就餐,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尽量少吃或不生食水产品。发现食品有问题,要及时与餐饮单位负责人交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就医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投诉。

七、在购买食品或消费时一定要索取发票或凭证,并妥善保留,如出现问题可作为向相关执法部门投诉或申诉的重要依据。 (朱宇郑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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