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赴深圳找“老赖”临泉法院执行触角向省外延伸
[摘要]临泉法院执行触角向省外延伸
本报讯 老赖为了躲债,竟然清明节也不回老家祭祖。 4月5日,记者从临泉县法院了解到,清明节前后,该法院派出多个执行小组分赴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执行触角延伸至省外,在当地人民法院协助下,临泉法院执行干警对多名外出务工的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老赖依法分别实施了罚款、拘留等相应处罚。
临泉县张营乡村民代某于2002年向本村村民王某借款33000元,久拖未还,王某起诉至临泉县法院。因代某长期外出打工,从该案判决至执行近七八年以来,临泉法院判决其偿还王某的本金及利息共计10万余元,至今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代某在法院执行期间多次变换打工处所,刻意和法院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代某以为只要自己在外地,法院就“鞭长莫及”,就永远拿自己没有办法。
3月29日,临泉法院执行庭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代某在深圳市龙岗区打工的情况,便乘车前往深圳寻找被执行人代某。 4月1日,临泉法院两名执行干警李东方、陈建军,在当地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的协助下,找到代某打工住所。看到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的家乡执行干警,代某显得十分惊讶。执行干警就地对代某依法实施了15天的司法拘留处罚,让其为自己的“老赖”行为付出代价。
据悉,临泉县有人口217万余人,既是全国第一人口大县,也是全国农民工的主要输出地。在临泉法院所受理的执行案件中,超过60%的被执行人常年在外地打工,这给法院案件执行带来很大难度。今年,临泉法院根据本县流动人口多,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打工的特点,积极调整执行策略,将执行触角向省外延伸。据统计,该院今年以来,共派出执行干警前往省外执行达58人次,有效执结执行案件9件,来往行程逾10万公里以上,直接扣划执行标的及罚款近100万元,同时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人。 (朱甫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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