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离婚时我能否多分些财产?

颍州晚报 2018-07-25 11:51 大字

界首市的吕某某:我与丈夫郭某结婚近10年了。去年,我的朋友发现,郭某与一名女子十分亲密,悄悄告诉了我。那时我就断定郭某出轨了,但他不承认,我们陷入了冷战。思考再三,我找到一家信息咨询公司,对他进行跟踪调查。一查发现,他竟然有好几个亲密的女伴。我们为此大吵一架,我就打算离婚了。

他这样跟多名女性都有不正当关系,离婚时,我能不能多分些财产或者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界首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李腾达:出轨行为可能构成法律上的过错,但不会导致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获得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对方在离婚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因此,郭某出轨多人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过错行为,是婚姻法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判断依据之一,只能作为离婚的一个证据。

法律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形进行规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因此,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出轨行为并不会必然导致他少分或分不到财产。法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的。当然,法院在进行分割时会考虑到女方和子女合法权益的维护,适当地照顾无过错方。

颍州晚报记者 汪乐意 通讯员 程贯宇 孙梦文

新闻推荐

红薯苗子论棵卖

“你拿了501棵红薯苗,7分钱一棵,收你35块钱……”仲夏时节,界首市代桥镇茶棚村茶东自然村贫困户于伟在自家地头,按棵卖起了红...

界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界首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