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帮团

阜阳城市周报 2018-04-14 11:51 大字

租客自行搬离或违约

市民张先生:去年10月,租客王某租赁了我名下的一处商铺开办餐馆,并与我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书规定,王某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付。但因经营不善,王某欠下装修原料款、工人工资等,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突然停止营业,并偷偷搬离。他留下的手机号码已经无法拨通,我无法联系上王某商讨合同解除事宜。现在我该怎么办?

安徽松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世军:你们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租客王某自行搬离房屋且不再继续支付租金,系已经以行为方式表示其不再履行合同,属严重违约。建议你可同王某协商,如无法协商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责令王某清理房屋并将房屋恢复原状返还给你。

婆姐可以继承公婆的土地吗?

市民王女士:我是界首人,一直与公公婆婆居住在一起,他们生前承包的土地现在由我和丈夫耕种。我丈夫有4个姐姐已经各自成家,分别也有土地。去年公公婆婆因病先后去世。现在,4个姐姐要求继承公公婆婆的土地。请问她们有继承权吗?

安徽法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亚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你公公婆婆的遗产来处理,你们都不能继承,但是可以继续承包。你丈夫的四个姐姐都已经是各自独立的土地承包户,不再具备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承包的条件。

城市周报记者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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