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乡规民约 妥处土地纠纷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政策性较强、涉及面较广、敏感度高、处理难度较大,多年来,此问题一直是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难啃的硬骨头。界首法院在实践中,充分依托乡规民约,通过实地走访等,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受到广大当事人的称赞。
在土地承包过程中,少数村干部对承包政策操作不规范,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土地遗留问题错综复杂,权属信息不明确, “有证无地,出现 有地无证,一证多地,一地多证,无证无地”的现象。虽然当事人都向法院提供了耕地承包合同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但这些证书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缺陷,造成法院审理上的难度。对土地权属的确认,应当由行政机关进行处理。所以,法院对此类案件一般是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张某某诉本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案中,原告张某某诉称:张某某的父亲早年去世,最近母亲也因病去世。在忙完母亲后事后,张某某想把父母亲生前的承包地转包给堂兄种植。村组干部得知后,认为张某某与妻子多年前将户口迁至打工的城市,没有本村户口,不能继承其父母生前承包地的转包。但张某某认为,父母生前承包的土地理应由其继承,继承后他就有权转包。法院经审理后依法驳回了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与此同时,土地流转形式多元,流转行为需要加强规范。界首市是全省土地流转承包第一大市。许多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纷纷将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亲友或其他农户,也有的以自己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股或参股。镇、村因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等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村为培植种养殖专业大户、承包大户,一方面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被培植对象,另一方面将土地从农户手中以租赁或其他方式流转出来再转包给被培植对象。
通过调研,界首法院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便于农户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来对自己的土地进行经营。村委会干部应负起责任,认真仔细地对现有土地进行土地普查,并登记造册,明确土地权属,进一步明确地界,确定一些新增地及权属不明地的权属,并及时发放权利证书,以便农户在起争议之后有据可查。同时,该院着力提高法官审理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的能力,丰富纠纷调解机制。
·聂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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