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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女子殴伤八旬老妪违法受处分

阜阳日报 2015-06-09 08:52 大字

[摘要]本报通讯员 聂涛

只因怀疑别人挑拨离间、破坏自家婆媳关系,80后女子竟殴伤80岁的老太太,最终付出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和被法院判决赔偿4000元的代价。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25岁的张颖,与80岁的李兰英是前后邻居。张颖刁蛮任性、心胸狭隘,平时与公婆关系紧张,婆媳间为琐事口角不断。而令张颖反感的是,邻居李兰英与婆母关系亲密,常常聚在一起拉家常。2013年4月13日上午11时许,张颖从承包地里回来,路过婆母家门口时,看见李兰英正与婆母窃窃私语,疑神疑鬼的张颖坚信李兰英又在背后“编瞎话”、挑拨她们婆媳关系。入夜,张颖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眼一闭,脑际里就浮现出白天婆母与李兰英低声嘀咕的身影。当此之下,张颖对李兰英的怨恨油然而生,遂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次日凌晨,怒火中烧的张颖来到李兰英老人住处兴师问罪,老人指天发誓没有挑唆其婆媳关系,但张颖根本听不进去,一阵拳脚相加,将李兰英老人殴打致轻微伤。

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对张颖处以5日行政拘留,之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原、被告为街坊邻居,应和睦相处,被告张颖对与自己祖母一般年纪的原告理应尊敬有加,不应该无端猜疑原告挑唆其婆媳关系,更不应该殴打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原告应该为自己违法悖理的行为付出代价,遂判令被告张颖赔偿原告李兰英医疗等各项费用4000元。

判决书生效后,输了官司的张颖错误地认为“打了不罚”,自己打人有错,但已经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不愿意掏钱赔款。李兰英老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颖躲了起来。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张颖之夫有银行存款,随即冻结、扣划至法院账户,并及时将该笔赔偿款送到李兰英老人手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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