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改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及医疗康复状况按照年贫
为积极改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及医疗康复状况,按照《2014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的要求,界首市在开展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工作中严把“三关”:
一是严把任务和标准关。为全市98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
二是严把补助对象关。补助人员必须是拥有界首市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和低保证,以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残疾人且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的精神残疾人。
三是严把资金管理关。由残联负责审核、统计汇总补助对象基本情况,并报财政局复核后,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人。
目前,界首市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申报、审核、统计汇总等工作已全面完成,预计7月下旬将首批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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