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公诉成常态

安徽法制报 2019-07-09 10:18 大字

6月27日,由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于某华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开庭审理,该县检察长孙朝伦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孙朝伦检察长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被告人于某华,并分组出示了所有证据,通过完整的证据体系,有力地指控了于某华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法庭辩论有理有据,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经过法庭审理,被告人当庭认罪。据了解,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阜南县检察院完善健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机制,尤其是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该院检察长主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领检察工作突破创新起到了表率作用。 ·孙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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