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药店可买“救命药”,但要先申请
合肥针对协议药店零售国家谈判药并纳入医保出台管理措施——为了方便癌症患者买得到、买得起“救命药”,今年初,合肥遴选了首批7间药店开始零售国家谈判药,参保患者购买57种药品可以纳入医保结算。近日,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了谈判药品的外购实行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管理,参保人员购买时需按流程备案。7家药店可买57种谈判药
为降低癌症患者药费负担,去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合肥市医改(医保)办通过生产企业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实施现场勘查、遴选结果网上公示等流程,确定了7家药店为国家谈判药店定点药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定点药店的谈判药涵盖了17种抗癌药、36种国家谈判药和安徽省确定的4种抗癌药。
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符合谈判药品使用条件的患者,在医保谈判药品协议零售药店规定的57种药品,费用可纳入统筹基金、大病救助基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谈判药品实行电子监管码(一盒一码)管理,无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在定点药店购药不得纳入医保结算。责任医师和药店都要定点
虽然药店可以零售谈判药,但并非意味着可以随意购买。记者了解到,目前合肥谈判药品的外购实行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管理。
据介绍,国家谈判药品使用及外购实行责任医师制度。目前,合肥市有谈判药品外购管理定点医疗机构19家,这些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医师信息,须在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1名医师作为谈判药品使用及外购的责任医师,一个医疗期(同一治疗方案)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责任医师负责疾病诊断、谈判药品使用条件确认、处方开具、复查评估、用药指导和随诊跟踪等工作,协助参保人员办理谈判药品使用及赠药等相关手续等。
同时,一个医疗期(同一治疗方案)内,参保人员可选择1家定点药店。购药时应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证件、责任医师开具的《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谈判药品外购申请备案表》、外购处方等必要材料。患者购药前要先申请备案
参保人员每次在定点药店购买谈判药品,首先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医疗文书,向医疗机构责任医师提出申请。责任医师应根据谈判药品的使用条件对患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使用条件的,开具外购处方。参保人员将《申请表》和外购处方报送医疗机构医保办,完成备案。
在结算方面,参保人员在医保谈判药外购管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间在定点药店购买谈判药品的,其费用参照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支付标准实时结算,支付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在非医保谈判药品外购管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间外购的谈判药基金不予支付(异地就医按有关规定执行);非住院期间在定点药店购买谈判药品,符合门诊特殊病政策的参照《合肥市特殊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实时结算。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吴碧琦
□链接首批协议药店安徽天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特药药房
合肥新稀特大药房有限公司合肥市苏祥大药房有限公司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屯店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阜南路店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庐江路店安徽一心徽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店
新闻推荐
1.合肥市第十九中学(1)绿杨路以西,沿河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西与蜀山区相接的区域。(2)四里河路以西,北二环路以北,大杨镇区域。(3)...
阜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阜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