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第五辆车 阜阳交警破获亡人肇事逃逸案

安徽法制报 2019-06-13 15:06 大字

[摘要]阜阳交警破获亡人肇事逃逸案

□本报记者聂学剑 通讯员时间

追逃组连续开展缉查,在当地对其中1辆有号牌车进行了检查,又赶到河南固始县,对2辆嫌疑车进行了检查,但经过3天的检查,这3辆车的嫌疑都被一一排除。

民警将目光瞄向那一辆没有后号牌的轻型小货车。经查,这辆车的前号牌显示为合肥车辆,而系统显示,该小货车为注销状态。该车2013年11月从颍上县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销往阜南县。民警从颍上辗转阜南,找到了实际车主,对车龄进行仔细查验,未发现碰撞痕迹,嫌疑排除。

8天过去了,追逃工作没有丝毫头绪,陷入困境。

专案组召开分析会,调整侦查思路,从经过现场的4辆小货车驾车人的询问着手,终于发现了有利线索,其中最后经过现场小货车驾车人陈述,快到事故现场前,有一辆小货车超越了他。那辆小货车经过事故现场时,有明显颠簸的情形。

民警对事发时段现场前后重新梳理后,判断从阜阳瑶海大市场出来往阜南方向行驶的小型货车一共有5辆车,而经过颍州区三塔镇有踪迹的只有4辆, 4辆车已全部排除肇事嫌疑,这 最后那辆无踪迹小货车极大可能就是肇事车辆。

绝不放过第5辆车!

办案民警兵分三路,对不见踪迹的第5辆小货车展开全方位侦查:一路民警到买车市场,对现场提取的2小块车体散落物碎片进行车体对比,确定车型;一路民警筛查事发时段从市区到瑶海大市场的小货车;一路民警对肇事车辆逃逸方向进行追踪。

5月26日,民警在卜子东路与南京路交叉路口终于发现了疑似肇事车辆。经查,该嫌疑车车主在临泉县土陂。

5月27日,办案民警制定计划后,在临泉县公安局土陂派出所配合下,将逃逸嫌疑人和肇事车辆缉拿归案。经询问,嫌疑人张某(女)对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至此,“2019·5·16”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6月8日,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周明向记者透露了此案有关细节:案发时,受害人系醉卧马路的机动车道,本身系有过错;肇事车驾驶人夜间行车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且案件发生后,没有及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已涉嫌肇事逃逸犯罪。办案单位6月5日经集体研究,下发责任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张某负主要责任,目前已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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