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诊两次的恶性肿瘤 女子患病后,被两家医院误诊,在法援帮助下,家属获赔10万多元
病人到医院就诊,对医生都是充满信任。但如果遇到误诊,对于患者来说,一定是一场悲剧……
阜南县的潘某某不幸患上了恶性肿瘤,更不幸的是,她接连两次被误诊为良性。
近日,在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她的家人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前两次检查都说是良性肿瘤,最后却成了恶性
2012年初,家住阜南县的潘某某感觉身体有些不对劲,左乳腺摸到明显肿块。
当年2月27日,潘某某来到阜南县某医院就诊,诊断为“左乳腺肿块”,医院为她实施“左乳腺肿块切除”手术。术后,医院让潘某某将病理切片拿到阜阳某医院,找刘某某进行化验。几天后,结果出来了,医院告诉潘某某肿块为良性,她治疗一段时间后,安心回了家。
过了一年半,潘某某发现左乳腺又有了肿块,她再次来到阜南某医院,经检查,结果是“考虑良性病灶”,医院让她进行第二次手术。这一次,潘某某有点不踏实,她前往阜阳市人民医院治疗,化验结果显示为恶性肿瘤……
还没接受鉴定,她就不治身亡
随即,潘某某找出第一次手术时的化验报告单,上面显示阜阳市某医院第二门诊部和医生刘某某共同做的检验,结果是良性肿瘤。
潘某某觉得,如果当时能及时检测出恶性肿瘤,就能对症治疗。潘某某家人便找到刘某某,但刘某某百般推脱,不承认自己的化验存在错误。
2016年5月5日,阜阳市某医院、阜南县某医院共同委托蚌埠医学院病理学教研室、蚌埠市病理会诊中心,对潘某某2012年2月27日病理切片再次会诊,经诊断为“肉瘤样癌”,确认了刘某某的错诊行为。潘某某认为,刘某某的误诊,让她错过最佳治疗时期。双方多次协商,但她一直未得到赔偿。
2016年8月10日,潘某某来到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到,她的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本人还有残疾,无劳动能力,便指派徐付忠律师帮助她维权。
徐律师为潘某某申请减免诉讼费,还申请了司法鉴定。不幸的是,鉴定前,潘某某因医治无效死亡。
法院一审判决四被告共赔偿10万多元
去年2月21日,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机构做出鉴定意见:阜南县某医院的过错与潘某某期望生存期缩短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参与度拟为20%左右。该过错可能涉及到阜阳市某医院、阜阳市某医院第二门诊部、刘某某。
随即,阜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院审理认为,阜南县某医院存在过错,没有告知患者其不具有诊断资格,在没有相关医疗手续的情况下,还让患者找阜阳某医院的医生检查,导致患者被漏诊并丧失选择的机会。
此外,错误的报告单是阜阳某医院第二门诊部所出具的,医院对其第二门诊部管理不严,存在过错。同时,刘某某是该院医生,阜阳某医院第二门诊部对其管理不规范。
最后,刘某某没有按照医疗规范操作,私自接收其他医院的病理切片做检查,并且检验错误,应该为其过错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四被告均存在过错,但过错责任大小难以确定,参照鉴定意见书认定的责任,各承担合理损失的5%。潘某某的合理损失为51万多元,四被告应共同赔偿潘某某10万多元。
近日,在徐律师的帮助下,潘某某的家人顺利拿到了赔偿款。
颍州晚报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程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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