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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生产的“苏泊尔”涉嫌侵权

阜阳日报 2016-11-23 15:48 大字

[摘要]本报通讯员 郑刚

近日,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农村市场进行巡查时发现,一家电器经营部店内销售的“苏泊尔”智能电压力锅标注的生产商厂址位于香港,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觉察其中存在猫腻,有侵权之嫌,遂当场进行了扣押,开展调查。

涉嫌侵权的压力锅,不论是外包装箱上还是锅体上都醒目地标示着“苏泊尔SUPOR智能电压力锅”字样,生产单位标示为:苏泊尔生活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中环德铺道中路112-114号顺安商业大厦14楼A座2室。

执法人员询问店中的老板得知,这种位于香港的“苏泊尔”公司生的“苏泊尔”压力锅,是不久前他从阜阳下乡来送货的配送车上购进的,共购进3个,价格为每个200元,准备以每个275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提供购货发票和送货车的相关信息,该经营者说当时是送货车上门推销的产品,临时进了几件商品,不是长期的主顾,所以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也没有索要进货发票。

“苏泊尔”以及“SUPOR”是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认定“苏泊尔”为“中国驰名商标”。

当事人销售的“苏泊尔生活电器【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苏泊尔”“SUPOR”智能电压力锅,在其包装上直接使用了与“苏泊尔”“SUPOR”完全相同的商标字样,如果不看生产商的厂名和厂址,很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就是由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进而受骗上当。

查办过此类案件的执法人员说,由于香港与内地的企业注册制度不同,一些别有用心的经营者就将国内知名企业的驰名商标注册在公司名称上,形成“某某(商标名称)中国(或香港或国际)有限公司”,然后以这样的公司的名称“生产”或“监制生产”与驰名商标一样的商品,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误以为此商品就是驰名商标的商品,其目的就是浑水摸鱼,借他人的外衣销售自己的产品。

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提取的相关材料共计8张,证明“苏泊尔”“SUPOR”商标已被注册并受保护事实。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给予经营者没收侵权电压力锅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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